我和丈夫结婚两年多,有一个一岁八个月的女儿,现我怀孕两个多月,在我怀孕不到两个月时保胎期间丈夫家暴我,而且这大半年争吵无数次,现想离婚,协议离婚几乎不可能,我们都想要女儿的抚养权,他没有固定工作,而我有一些婚前财产,而且我现在是老师有固定工作,这几个月我可以休假在家带孩子,几个月后也可以让女儿在我校上学,我边工作边带孩子,请问如果离婚女儿会判给谁.?肚子里的这个怎么处理,?他不带我去医院打胎,非要我把女儿的抚养权给他他才带我去医院。另外,结婚前他家给了十几万的彩礼,结婚这两年陆续花光了,现在他们不承认这些钱花光了,要找我要,这要怎么处理?
2025-02-08 04:11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对子女的抚育能力等因素来做出判决。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且能够全职照顾孩子,因此可能会被优先考虑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至于您提到的彩礼问题,通常情况下,一方支付彩礼是基于双方婚姻关系的一种经济补偿,而不是一种债务。如果您认为这部分钱已经被用于共同生活或投资等方面,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这部分钱款。 此外,如果您计划在怀孕期间进行流产手术,建议先与医生沟通,了解是否可以安全地进行手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和胎儿的健康。同时,考虑到您的身体状况和孕期的情况,可能需要提前安排好产假或者请假时间,以便更好地照顾自己和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