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4年,男方是军人,有孩子3岁,我不要抚养权,有套房子价值200万,贷款还有70万元,男方在江苏徐州鼓楼区当兵,男方有家暴的行为,但是我没有证据,我想离婚
2024-07-10 06:1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决定离婚,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虽然您表示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妥善安排。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做出判决。 关于房产,您需要考虑的是房产的归属和贷款的处理。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购买,那么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平均分割。剩余的贷款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分割比例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至于家暴问题,虽然您没有直接证据,但如果您能提供一些间接证据,比如医疗记录、邻居或亲友的证言等,也可能有助于证明家暴行为。此外,根据《反家庭暴力法》,您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安全。 建议您在正式提出离婚前,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意愿、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