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情况是我岳父买了一套房子(贷款,贷款未还完),但写的是我小姨子(二女儿)的名字,现需要两个女儿一起还钱,大女儿要求做一个公正,就是房贷还清后,房子是一人一半的,这样可以做公正吗?谢谢
2024-09-26 21:37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关于房产继承和债务承担的问题,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房产继承。在房产所有权变更时,通常遵循“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如果房屋是通过借贷方式取得,并且款项尚未偿还,则该房产应归购房人所有。 债务承担。借款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还款责任和还款顺序。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债权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或其他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责任。但是,在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借款人同意将债务转移给其他人的情况下,通常无法直接要求债务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 公正程序。在处理房产继承和债务承担等问题时,有时可能需要进行公证。公证是一种法律证明行为,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一种有效的证据形式,用于解决争议或者执行法律文书。 因此,您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公正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果房屋属于您父亲购买并以您父亲的名义登记,而借款合同显示借款人为您父亲,且借款尚未还清,那么您作为借款人的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可能对剩余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建议您与您的小姨子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的律师为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