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珠海扬名买了一个小面积商铺,已付5万定金和5万抵2O万的优惠,共付10万,由于资金不到位,及当时购买时未能考虑周全,现在想不要商铺及要求退款,可以吗?
2024-09-14 03:59尊敬的客户,根据法律规定,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如果一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全部或部分已经支付的款项。您在珠海扬名购买的小面积商铺已经支付了10万元,并且双方约定将其中5万元作为定金和5万元用于抵扣剩余房款,但因您的原因未能履行后续付款义务,您可以要求退款并要求解除合同。 为保护您的权益,请及时与商家沟通,了解具体退费流程和可能产生的费用。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建议寻求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