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7岁男孩在一年级跟4 5个同学手拉手一起玩,有个同学拉着他脚下滑了摔倒了,无意把一位女同学摔倒把牙齿磕掉2颗,第二天带着女同学去医院检查了补了牙一共花了1200元,下午校长找家长谈话,让补牙的女同学家长把我家花的钱还回来,说是学校承担。结果过了4 5天班主任给我打电话问我家还能出多少钱,说是掉了牙长不起来,要管到18岁,学校上的学平险,学平险只管现在的。我想问问这件事情我家该付什么责任,付多少,学校改怎么付
2024-09-13 00:14这起事件中涉及到的是学生伤害和保险理赔的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在保障学生的安全方面负有职责。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学生受到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应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具体来说,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以及学校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同时,如果学校已经为学生购买了保险,并且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那么保险公司也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最后,由于这个情况涉及到法律纠纷,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者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