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个法律方面的问题想咨询你一下,我加盟了一家童装品牌店名叫彩虹布丁,他们签合约的时候上面明明写的是乙方进货可享受甲方商品品牌价的2✘88%折(不含税价)进货优惠,可他现在已是第一次进货为理由用很高的折扣价发货给我,这中间相差了三万五的货款,我想知道的是他们这算违约吗?我很急,期待你的帮助,在此非常感谢
2025-03-16 00:5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服装品牌店在合同中承诺的折扣条件是基于商品品牌价格的20%-88%的折扣。然而,当您首次进货时,他们以更高的折扣价格发货给您,这表明他们在履行合同义务方面存在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要求退还多收的部分。如果您认为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并且确实存在多收费用的情况,您可以向对方提出退款请求。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发票、合同副本等。 寻求调解或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机构或仲裁程序来解决纠纷。这些途径通常适用于较小金额争议的处理,但具体需要看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规定。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对方拒绝赔偿,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前建议先尝试与对方协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成本。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