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是我爸把自己的房子卖了19万然后给了我们买房子结婚装修什么的,后来都花了,但当时用我丈夫公积金贷款买的付了10万,他贷了15万现在还有三四万没还呢,我们在买之前自己写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但没公证,写的是我家有两套房子都是我父亲名下的还有多少存款,买房子有多少钱,他有多少存款,而且上面写了谁先提出离婚就放弃财产,但现在我实在过不下去了,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我俩现在还有一辆车和3万存款我说都给他,他现在说不同意,孩子不给我,房子也不能全给我,我之前工作一直也都不太稳定,现在工作还算稳,他一直工作挺稳定的,我需要怎么做,能争取到孩子和房子
2024-07-20 14:43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享有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并且在离婚时应公平分割。 关于房屋买卖和房贷问题,由于你们已经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并明确表示在婚姻期间发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因此在婚后发生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个人债务,由借款人自行承担。不过,如果借款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消费,则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至于您提到的车辆和存款,如果这些资产属于您的个人所有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但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这些财产通常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您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比如调解机构或者法院。 总之,在处理类似情况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收集充分的证据,合理运用法律知识,以期达到最有利的结果。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