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嫁女,想回去要自己的份田我哥说才给九分田余下归他所有,我们家有五口人母亲去世了父亲己全瘫还有个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父亲名字证书里才填写五亩田实际上差不多有十亩田,这样法律上是怎么分?
2025-09-02 04:0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分配应当遵循“男女平等”、“集体利益优先”的原则。在您的情况中,由于您出嫁后与父母和兄弟姐妹共同生活在一起,且您的父亲已全瘫,因此您享有对家庭共有财产的一半份额。 然而,如果您的哥哥认为您应得到的土地份额仅为九分之一,并主张剩余部分归其所有,这可能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属于个人,但个人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议您与家人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土地的归属以及每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并分配相应的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导致决策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