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多年以前在广东偷过东西,被派出所抓了,录了口供和指纹。关了10多天放了。请问这算有前科吗,能不能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回答数:613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之前的行为可能被视为刑事违法行为,并且已经被定罪。因此,在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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