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老婆诉讼离婚,她在江苏,我在福建,我不想去江苏那边离,让她来福建离可以吗?
2026-02-07 17:48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的妻子在江苏,而您在福建,那么法院会依据上述原则进行管辖。 关于是否允许她来福建离婚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您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任何协议约定? 是否有证据证明双方曾达成过共同意愿要离婚,并且已经向法院申请过离婚? 法院是否有权强制要求一方到指定地点离婚? 如果您认为这些条件符合,请及时与当地法院联系并了解具体规定。同时,考虑到婚姻家庭是个人隐私和情感领域,建议尽可能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