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份领的结婚证,八月份买的房子,房子首付七万八是男方借款付的,购房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首付发票是一个人的名字,后面我的个人存款替男方还款3万元,钱直接打给了借款人,领证后一年举行的结婚仪式,其中结婚的钱都是借的钱 他父亲名下六万,还有他父亲看病的钱是从他亲戚跟前借的钱,他的名下六七万,总共外债,将近二十万,婚姻存续期间,我们共同还房贷 我的工资也用于生活 还有孩子的花销,孩子的奶粉,孩子现在八个月,请问方便如何分配 ,孩子归谁,债务怎么分配?
2025-10-11 12:45在处理涉及债务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时,重要的是要遵循公正和公平的原则。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与您的配偶之间的债务应该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而不是一方单独负责的。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来决定孩子的最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亲子关系等因素。因此,最终的决定应该基于对这些因素的综合考量。 至于债务的分配,这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共同债务,二是个人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债务。如果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那么应当平均分担;如果是个人债务,则按照各自的经济能力进行分担。具体的分配方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此外,关于您提到的银行贷款和房产首付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些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在离婚时可能需要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如果这些款项不属于共同财产,那么您有权要求将其返还给您或者您的孩子。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确保在处理此类复杂问题时能够得到适当的保护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