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有两儿三女,一栋老宅一直由我父亲与其居住,大爷结婚爷爷在别的地皮上另盖的房子,当初承诺如果父母过世老宅归我爸所有,2015年奶奶去世,大爷2016年去世,2017年老宅拆迁改造,大娘和表姐抢房产,经过协商,老宅换成货币,奶奶所占的一半财产,三个姑姑放弃赠予我父亲,大爷那一份归表姐为10万块钱,爷爷养老事宜由我父亲承担,因为爷爷还在世,所以他的那一部分没法继承,如果爷爷去世,他这一部分财产我表姐还有没有继承权?村里的大街办事处条文上只说明了养老事宜归我父亲没说财产也归我父亲。在老宅换为货币前我爷爷立了遗嘱,他所占的十二分之七由我爸继承,但是说的房子,那换成钱同样有效吗
2025-05-23 11:53您提供的信息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分析以确定具体权利归属情况。 首先,关于遗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对其遗产进行处分,包括将遗产留给指定的受益人,也可以选择将遗产用于公益事业等。因此,您的爷爷是否有能力将自己的财产份额留给您父亲,并且是否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公证或登记,这是决定其遗嘱效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其次,关于拆迁补偿款,如果您认为该款项应当归属于您父亲,那么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确认或者直接要求接收这些款项。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的一部分,但并不一定意味着它必须归于您父亲所有。 再次,关于大娘和表姐之间的纠纷,由于涉及到具体的财产分割和赡养义务,建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端,比如寻求调解、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村里的街道办条款,虽然没有明确提及财产继承的问题,但通常情况下,对于老人的养老安排以及财产分配等方面的决定,应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公德,而不是仅仅依赖于某一个文件或条例。 总之,在处理此类复杂的家庭财产争议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