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跟信用社工作人员熟,他贷着款,他又叫他一个朋贷十五万,叫我去担保,双方什么低压物都没有要,现在已超了一年多连本带利都没还,请问打官司会用我今年买的房子低吗
2024-07-13 15:5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作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如果贷款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担保人的责任,并且您已经签字确认,那么在法律上您有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债务。 至于是否会用您今年购买的房子作为抵押,这取决于您在担保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将您的房产作为抵押物,那么一般情况下,您的房产不会被直接用于偿还债务。然而,如果您作为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您承担还款义务,这可能包括对您的财产进行追索。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借款人沟通,了解还款计划,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寻求解决方案,比如重新安排还款计划或者寻求其他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