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过程中,车主并没有发现于行驶电动车的人,也没有听到和感觉到车子发生碰撞,当时我在会车,行驶一段路程后从后视镜里看到有个电动车摔倒了,所以就好心停下过去扶,当时并没有认为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对方硬是说我撞得,电动车从左侧后半段碰到一点点,车身没掉漆没划伤,所以我没什么任何感觉正常直线行驶。对方摔倒脚部轻微骨折,请问,医药费谁出?保险公司好像说一万以内要自己出钱。。那我买保险有什么用
2025-02-20 21:26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证据证明驾驶员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车辆未造成明显损害或碰撞,且您在事故中表现出的善意行为被认定为无过错,那么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关于医药费的问题,具体应由谁承担取决于您是否购买了交强险以及相关条款的规定。一般来说,交强险会在一定程度上覆盖医疗费用,但具体情况还需要参考相关保险条款。 如果您对赔偿事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详细咨询。同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后续处理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