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离婚带孩子又嫁的人,和现在老公又生了一个孩子,我妈妈前年生病我和亲戚借了2万块钱,我因为带孩子,不能工作,现在人家跟我要钱,我还不上人家,他不给我还,还说我花钱多,他外地打工,从年初到现在给我拿回6千块钱,他回来2次,回来花钱还有他走都是从这6千中花销,孩子被狗咬花了一千多,他说我不去打工,我孩子小的3虚岁,没人帮我带,现在没生活来源,借别人的钱我也还不上,如果不是孩子,也早过不下去了,现在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了,我这个钱他有义务给她还吗
2025-09-24 02:07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关于您所提到的债务问题,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具体的还款计划。如果您确实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可以尝试协商分期付款或延期还款。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能力、健康状况等因素来做出判决。因此,在离婚时,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争取到有利于自己的抚养权安排。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姻期间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严重伤害,可以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您的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请记住,无论面临何种情况,保持冷静和理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希望您能够早日找到解决办法,照顾好家人和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