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农村人2005年银行贷款5000元, 之前光还利息,2013年去世,今年2018年,父亲去世至今银行未通知作为儿子的我还贷,但我家宅子土地使用证是父亲名字,房子为我和父亲共同建的,5000元贷款为我哥结婚贷的,父亲身份证贷的。哥也过世,现在房子是我在居住,我父亲去世至今银行为什么不追还货款。还用还吗,父亲也没给我留存款,我地没继承存款。用还吗?在此期间银行为什么不来找我。
2025-11-26 19:55您的问题涉及到遗产继承和债务偿还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但若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则应按遗嘱执行。如果遗嘱没有明确规定,按照法定继承原则,您应当享有相应的份额。同时,关于债务偿还,需要考虑债务人的死亡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父亲已经去世,且您的父亲生前有债务,那么银行有权要求您作为继承人来承担债务。但是,是否要偿付这笔债务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银行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属于您的父亲。 您是否有权利继承或获得财产。 您是否有能力支付该笔债务。 如果您认为银行对您的债务主张不合理或者不合法,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与银行沟通,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