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负责面试,入职时让我与B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B公司后来因经营问题停发工资,为了解决工资,又让我与C公司签订合同,C公司现在又想单方解除合同,请问ABC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能得到多少赔偿?2016.8入职的。谢谢。
12天前《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即便存在其他第三方介入,如你提到的B公司和C公司,只要你在B公司工作的日期已经超过了3个月,那么你们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你的描述,你是在2016年8月开始工作,至2017年4月离职,共计工作了1年零9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在B公司工作期间被要求与C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这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因为C公司在没有征得你的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变更了原劳动合同的内容。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此外,如果C公司打算单方面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你需要先确认是否存在法定的理由,例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等。如果没有上述理由,那么C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由于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实际损失、工作年限等因素。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仲裁机构咨询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同时,你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