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知道女方已怀孕 孩子不是亲生的 二年后提出离婚 法律会怎么判
2024-10-26 23:57在婚姻法中,关于婚前知情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根据这些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订立婚姻关系时已经明确表示同意对方已有子女的事实,那么该事实即视为已知且为双方共同认可。 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即使孩子并非您的亲生子女,只要你们双方在结婚前就已清楚知道这一情况,并且都同意了这一点,那么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可以被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双方都同意孩子的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们可以随意决定如何对待这个孩子。根据法律规定,你们需要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等责任。此外,对于是否要将孩子作为自己的孩子来抚养的问题,还需要考虑你们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孩子未来的预期等因素。 最后,如果您打算起诉离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