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法A为事业单位,B是A的下属经济实体(有限责任公司)双方是独立法人,李某在A工作十四年,现在A单位要求李某直接转岗到B公司,请问B公司能与李某续签无固定期合同吗,当B公司辞退时,经济补偿是从A单位入职年限算起,还是从B公司入职算起。合同应当如何修订。律咨询律师在线
2025-09-17 05:32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即使李某已经在A单位连续工作满14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B公司在没有征得A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也不能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则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经济补偿应按照实际履行的年限计算,即从B公司开始履行合同之日起计算。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经济补偿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则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确定。如果合同中明确了具体的经济补偿条款,则应当按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合同修订的问题,建议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的律师协助制定合理的合同草案,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