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店转了出去,对方还欠我4万块没给。他做了2个月不做了他把店里的物品也给卖了。剩下的钱他也不给我了,还有2个月房费他也没有交。合同欠的3个月不还我钱,我可以把店收回,但是还差一个月时间我可以直接开门营业吗?还是需要走法律程序在收回店吗?谢谢急急急。
2025-08-06 13:04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且已经将店内物品出售并拒绝退还剩余款项。此外,对方未按时支付房租和未能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对方协商解决。尝试通过电话或面对面沟通,向对方解释您的立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如分期偿还剩余款项等。这可能有助于双方达成妥协,避免进一步冲突。 记录所有对话和证据。确保保留与对方的所有对话记录,包括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形式的通信,以及任何书面协议或文件。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对方违约的重要证据。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对方继续拒绝合作,您可能会面临起诉的风险。在此情况下,您应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了解有关法律程序的详细信息,包括可能适用的法律条款、诉讼流程等。 考虑租赁权转让。如果您认为该店的租赁权属于您,您可以考虑将其转让给第三方。这可以通过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来实现,而无需解除现有租约。 无论采取哪种行动,都建议您保持冷静,收集尽可能多的相关证据,并考虑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