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在2014年1月结婚,8月购买房子,当时房子是写的我的名字,但是首付三成又男方父母转账给男方支付。婚后贷款都是一起还,且我还的居多。现在有一个三岁的男孩,因为价值观的问题,以及老公不上进,婆婆一味纵容认为我应该给男方钱,我的收入 高出男方很多。请问如果要离婚,到法院起诉如何判决,谢谢您!
27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关于婚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 如果双方在婚前已经共同出资购房,并且房产证上仅有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产证上登记有双方的名字,且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房贷,则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配或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取决于父母双方的工作情况、经济状况、家庭环境等因素,同时也需考虑孩子的年龄、性格特点等综合因素。 其次,关于子女教育费。 子女教育费通常会从双方收入中扣除,但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双方的实际收入水平来确定。 若一方存在明显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教育费用。 最后,建议您与配偶沟通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