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金沙县江龙村村民龙明春!我爷爷辈时期分的土地,我小姨也有,我小姨1983年离家出走听说是在遵义,我父母去找过,没找着。在十年前企业占用了一小部分土地,。不知她什么时候去浙江湖州。因为她没户口,去年年底湖州派出所到我们村村委会,才把她找回来,可回来后发现她是个精神病人,就把她户口上在我家户口本上,现在她遵义这边的孩子来索要十年前企业占用的赔偿金。特谘询尊敬的帮忙解决。
2025-02-16 06:34尊敬的您。 感谢您的来信。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的祖辈曾经拥有土地,并且该土地被企业占用,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给予相应的赔偿。此外,如果您的亲属是精神病人并因此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考虑寻求民政部门的帮助或委托律师代理。 请注意,由于涉及法律程序和具体案件细节,建议您与当地司法机关联系,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和可能适用的具体法律规定。同时,考虑到家庭内部的关系和情况,请确保所有行动都遵循相关法律和道德规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纷争和矛盾。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