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8年到今年的八月底一直被村里聘用为村的治保我是1996年复员回家,1998年到2018年八月底一直被本村村委会聘用本村治保主任和民兵连长一职。2016年因为修路与邻村一村民发生口角后他先给我一拳我给他一脚,哪人报案我俩同时到镇派出所做的笔录头几天村书记告诉我说镇党委书记让他解聘我现在的职务,说我在派出所有案底。请问镇党委书记有权利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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