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24日买了一套商品当天就办理了房贷手续!利率为基准利率4.9打九折!五月五号做了预抵押登记!六月五号突然打电话告诉我让我重新签合同为基准利率不能打折了!银行有没有违约!以前签的合同难道算数不?
2024-10-21 05:24在您购买并办理了房贷手续后,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您的描述,如果银行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并且新的合同中包含的利率条件低于原合同中的条款,则这可能被视为银行违反了合同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拒绝接受新合同,并保留对之前合同的履行。 关于预抵押登记的问题,通常来说,银行有权利进行预抵押登记以确保其对房产的所有权。如果您认为银行的行为不当或不合理,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银行了解详细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