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出去撞到电动三轮车,三轮车主一个胳膊脱臼还是骨折了,头上流血,但人很清醒,看起来应该不算太重,当时大意了,肇事方先是走了,又回去带伤者去医院看病,在交警队做了笔录,给划的事肇事逃逸,伤者具体病情还未出结果,当晚交警队已放肇事方回家,我想咨询下,这是不是真的应该算逃逸,事情的轻重应该算哪一种级别,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并且最好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呢,另外,伤者那边肇事方会主动积极给予治疗的
2024-07-17 03:52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方没有及时报警和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这种情况可能意味着对方有逃避责任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肇事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会被认为是“逃逸”。 逃离现场或者故意破坏现场; 隐藏或毁灭证据; 拒绝配合调查。 对于伤者的具体情况尚未明确,需要等待医院的检查结果。一般来说,如果伤势不严重,可能不会构成逃逸罪。但如果伤情严重,甚至危及生命,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逃逸”。 关于赔偿方面,如果你认为对方应当承担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赔偿损失。具体的赔偿金额取决于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 至于如何处理,建议你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指导。同时,希望伤者能够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