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因交通事故身亡。对方和我是本村同姓。此事由温县交警大队事故科调解后,赔款十四万元。此事我在一人是中间人,事后他说对方很困难让我给他的面子退给对方点钱。经我了解对方的确困难。他说让经他手给对方。我给了三万五千元。让他打张条:证明今从某xx手里拿走三万五千元他姓名。可是到后来我见了对方问到此事对方不知道!我俩找他要钱他怎么都不给了!你说打官司能赢吗?有几分赢的把握?
2025-03-17 05:1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对方之间的纠纷涉及赔偿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能取决于具体的事实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态度。 首先,关于您支付的三万五千元是否为对方实际需要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者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其次,如果对方确实面临经济困难,并且您已经按照约定提供了帮助,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对这部分资金进行减免或者减轻惩罚性赔偿。 最后,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可以尝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剩余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这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且可能需要聘请律师协助处理。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仔细评估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希望您能找到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