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老伴去世了,公产房公证给儿女,然后再婚,后老伴户口迁入,再婚后过户给子女。现老头去世,后老伴是否有承租权。补充:公证时老头没去公证处签字,过户时也没通知他。
7天前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公有住房的产权人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并且在公证遗嘱中明确将房产赠与子女,则该房产在公公婆婆去世后应按照遗嘱继承处理。因此,在此情况下,原公婆及其配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和居住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提到公证过程中老头没有亲自到场签字,这可能会影响其对于房产继承的同意或参与。此外,如果在公证遗嘱中未明确提及是否需要告知其他共有人(包括后老伴),则在过户时需要确保后老伴也已经知道并同意这一决定。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例如房产的具体情况、遗嘱的内容等,以便我能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