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夫妻离婚后男方有一套房子单独所有。现在俩人还想继续过。但不想结婚。但是女方希望房产证有自己的名字。想要去公证处公正。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公正吗。
回答数:581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同意不再共同生活,并且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没有争议,那么房产证上加上一方的名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房产证上的加名公证。这样不仅可以保障你的权益,也可以让双方的居住条件更加便利。同时,建议在办理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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