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个店面,是一年一租,结果人家单位的只给我租了一年,说是单位要自用,把房子收了,结果没过多长时间单位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单位这种行为我觉得是属于把我欺骗了,合同说我有优先租房权,如果单位自用的话不会赔偿,但是单位把我骗了,租给别人了,我这种情况能要上赔偿费吗
2025-06-06 15:3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租金补偿请求。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原定的租赁期限支付剩余的租金。 损失赔偿。如果您认为自己因单位未按约定使用房屋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如装修费用),可以考虑向单位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在没有其他争议的情况下,您仍然有权继续履行与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除合同。如果单位的行为已经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您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赔偿相关损失。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了解双方的具体诉求和利益平衡点,必要时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来公平解决争议。同时,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相关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