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09年2月办的协议离婚,还在一起生活,现在男人出轨,要求分割女方名下的财产,请问他能不能拿走?
15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双方同意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分割事宜,则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分割。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情况可能导致离婚协议无法执行或者存在争议。例如,一方可能隐瞒了婚内财产的真实状况,或者在离婚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财产变化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对这些情况进行审查,并基于事实和证据做出判决。 至于你提到的男方出轨并要求分割女方名下的财产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男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确实导致了财产的变化(如金钱支出、房产转让等),并且这种变化与离婚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原则相冲突,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男方的要求。 总之,建议你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应仔细阅读离婚协议书,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其次,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定自己是否有权获得或请求分割财产;最后,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