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因为我对象搞外遇,我闺女先把车给开走了,然后又去砸我们在青岛开的快餐店,后来我们回来了,住在朋友家里,她说是领着我妈和我姐,姐夫,还有她的一个朋友去朋友家里看我,结果是我对象以为是去打他的,就先动手了,把我妈的左小腿腓骨打骨折了,我姐她和我姐夫也受伤了,但是都不严重,就我妈这个够成轻伤了,我姐叫我妈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要是我妈不追究他,她就把我妈的另一条腿也给打断了,你说要是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话,又不要派出所调解,要到法院调解,可不可以先不拘留我对象??麻烦你给我回信息,我打电话不方便
2024-07-13 16:24您好,首先对您家庭发生的不幸事件表示同情。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对象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其导致了您母亲轻伤。在中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选择追究刑事责任,通常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如果证据充分,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至于是否拘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 至于调解,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这并不影响受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权利。如果受害人选择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害人不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关于您姐姐的威胁行为,如果她真的实施了伤害行为,同样可能构成犯罪。建议不要采取非法手段解决问题,而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希望您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