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与前夫离婚的时候,协议书上写归男方,抚养费不用我出,但是现在女儿的学校餐费700元不付了!说是女儿经常来我家就应该让我出,我想问一下,我上法院起诉可以夺回抚养权吗?
回答数:429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拒绝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该费用。因此,您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要求前夫支付子女的学费。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出请求,要求确认您的抚养权,并要求前夫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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