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单位集资房是2室一厅建筑面积55平方,后来单位为了职工福利又给我们加了一室一厅大约有30个平方,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我把房子卖了,也收到了买家的全款,去办房屋过户时,房交所说备案是80多个平方,房产证只有55个平方过不了户,买家以此把我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房屋先交给买家使用,等我们单位房产证办齐了再过户给买家,房子我已交给了买家,买家现在说可以过户了,但是我们单位那30个平方一直没办下来,我就没有去过户,告诉买家以法院判决为准,等30个平方办下来再过户给买家,现在买家以我不配合他过户为由上诉法院,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给我来了一份通知书,要强制执行,现在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5-10-10 09:23首先,您需要确认您是否已经按照法院的判决将房屋交付给买家,并且您是否已经收到买家的全款。如果您的确已经完成了这些步骤,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便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家。 如果您尚未完成上述步骤,请与卖家协商并尝试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卖家协助您完成购房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帮助您处理产权登记等相关事宜。 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