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快递进校门保安让开箱检查,合法吗?
2025-12-31 13: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据此,保管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成立。因此,对于寄存物品,在寄存人与保管人之间,应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将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寄存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如果寄存人在寄存物品时明确表示“不希望被他人查看”,那么保管人就应当尊重寄存人的意愿,不得擅自翻看或检查寄存物品。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综上所述,如果你作为寄存人,认为自己已经明确表示不希望被他人查看你的物品,而保安却强行进行了检查,你有权要求保安立即停止检查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要求保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