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半月之前我自然流产,在一家县级医院清宫,结果十天后复查宫内一个2厘米的包块血流信号丰富,hcg大于一万,医院说我可能是滋养细胞疾病,我换了家妇产医院,做B超医生说孕囊在宫内就没吸出来,我只好再次清宫,回去找第一家医院,妇产科主任说我很可能是滋养细胞疾病又让我连做两次hcg血液化验,结果出来很正常,医生又说流产不全是很正常的并发症,谁遇到了谁倒霉。我想请问一下我可以追究医院责任要求赔偿这两次手术的费用吗?谢谢
2025-02-17 10:32关于您的情况,您有权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因医疗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您在两次手术中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手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您可以向医疗机构索赔。 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医疗机构的具体过错程度、治疗效果等因素来确定。因此,建议您先与医院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同时,您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获得帮助和指导,如咨询专业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或请律师协助处理。希望您早日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