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正上有我的名字,前夫是还贷人,离婚后房产归男方,离婚两年了房贷没还清无法变更过户,我要买房我我和前夫离婚两年多了,离婚时说好房子归男方,房贷由男方承担,由于他一直没有还清房贷没办法过户,现在房产上还有我的名字,房产的名字去不了,买房算二套首付得6成,利息也都高,3成我可以承担,6成这样算下来我就拿不出来这些钱。因为这个耽误一年多,现在房子没法变更我是否有使用居住权呢,现在房价涨了一倍,这个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嘛?
2025-01-28 17:50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归男方所有,并且男方承诺承担贷款还款责任,则该房产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男方。因此,在离婚后,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或协议,否则房产属于男方。 关于您的购房计划和贷款问题,建议您与前夫协商解决,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评估现有条件是否可行,或者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考虑到目前房价上涨的事实,您可以考虑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购房目的,而不是直接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 对于住房使用权的问题,如果房产已经变更至男方名下,那么您可能具有一定的居住权。但是具体权利的行使需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合同条款的规定。 最后,对于贷款问题,建议您尽快与银行沟通,了解当前贷款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便更好地规划未来的购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