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众和股份代码002070.2016年,快报预增盈利5亿元,中途屡次下修业绩报告,最终年报亏损,该股票对投资者造成误导性陈述投资者就该股票有没有无权的依据。
2024-10-03 18:27您好!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或者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以公告的方式披露信息。”因此,上市公司在进行重大事项时应提前向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申请信息披露,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上市公司还应该及时发布定期报告,以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与相关监管部门或律师事务所联系,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