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有轻微的外伤 我是开大货车的 当时工人在卸货的时候 我栏板没有放好倒了 碰到他了 然后对方和我一起给保险公司做的假为证 说是大货车在行驶的途中栏板掉了 砸的 第二天我又去那里卸货 对方都可以上班了 一个月后 对方让过来处理事故 医药费 是我出 可对方又拿了个误工费的单子 但是他冥冥是在上班 又要误工费 我心想保险公司出 要务工费给他就是了 可到交警队那里 要签字的时候 他又要3200元红包 作为补偿费 那我就不同意了 我中间给过他400元红包了现在又要 我不给 他就不签字 (医药费加上ct才花费1400元)我们没有协商好对我以后没有什么影响吧
2025-10-07 14:10根据法律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您是因为操作失误导致的事故,那么您应该对此负责。 对于对方提出的误工费要求,如果您的确因为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那么您可以考虑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但是,这种补偿必须基于客观事实,并且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证明。 至于红包的问题,这属于一种商业贿赂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建议您拒绝接受这种不合理的要求,并寻求其他解决方式来解决问题。 最终,是否同意对方的要求将取决于您个人的判断和意愿。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尽量保持冷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