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刚才看到你们的回答了,我之前看过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我还想问的就是: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提出离职,如果公司不同意,三天后员工是不是可以自动离职,也就是不用来上班了,这个说法对吗
2024-10-24 14:48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想要辞职,他可以在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离开。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并且得到了公司的同意,如果公司在该期间内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如不提供必要的支持或条件),那么员工仍然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合同期满或其他情况发生为止。 此外,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未得到公司的批准而自行离开,可能会被视为擅自离职,这可能会影响其后续的就业机会和权益保护。因此,在决定是否离开时,建议仔细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并确保自己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解释或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