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房产证写女方的名字,由女方还贷,但男方每个月把家庭生活费打到还贷的那张卡上,和月供一样多,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2026-02-07 18:1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为双方共有。如果婚前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买了房产,并且房产证上仅有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至于每月从家庭生活费中扣除用于偿还房贷的部分,这并不影响其归属。因为这部分钱是作为对家庭成员的经济支持而支付的,与购房款无关。 因此,在离婚时,这部分钱应当视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但是,由于房贷已经归还完毕,所以可能无法直接要求返还。建议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来确定具体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