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特是什么意思。撤销人民裁定书。 法官在没有碰见当事人的情况下,在不了解事情的真相时,出了这份裁定书能不能撤销。
2025-10-16 02:06一、民事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3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这一规定意味着如果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存在明显错误,有权指令下级法院进行再审。 二、撤销裁判文书 撤销裁判文书是指法院在发现自己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问题时,主动撤销原判的行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法院认为自己做出的裁决存在明显错误,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向其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并要求对该判决或裁定进行撤销。 三、法官无权自行撤销裁定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撤销裁判文书并非法院法官个人所能决定和实施的行为。只有当法院发现自己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问题,且确实违反了法定程序、证据不足或其他重大瑕疵时,才有可能申请再审并请求撤销该裁定。而在一般情况下,法官只是执行上级法院的命令,而不是拥有撤销裁决的权利。 四、具体情况分析 具体到您的案例中,如果法院在没有接触过当事人的情况下,出于某种原因做出了某份裁定,这种情况下是否能撤销该裁定,取决于多个因素。 该裁定是否属于依法应当撤销的情形。 被告是否有足够的理由来反驳该裁定。 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判决公正性的因素。 因此,您所提出的“法官在没有碰见当事人的情况下,在不了解事情的真相时,出了这份裁定书能不能撤销”这一问题,涉及到多种法律原理和实际情况,建议详细描述具体的案件情况,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