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陕西韩城市南涧西村的村民与2001年嫁入西庄市庄村2002年生下一男孩取名王琛,2016元月查出患有淋巴癌,生病期间一直住在娘家,生病共花费二十多万,丈夫王武钢只给了一万六,近两年王武钢对我和儿子不闻不问不给赡养费,与2018年7月37日提出要和我离婚,我们两名下共同财产有一套房,请问我如何能争取我和儿子的最大利益
2025-10-09 03:07尊敬的读者,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确实非常复杂。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法院判决。在离婚案件中,孩子通常会由父母共同照顾,但具体到您的孩子,可能会考虑到双方的情况以及对孩子的成长是否有特殊贡献等因素。 婚姻协议。如果你们曾经签订过婚前或婚后协议,协议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建议查阅相关文件以了解具体情况。 证据收集。收集证明自己是孩子主要监护人的证据,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这些都是支持您主张孩子抚养权的重要依据。 心理准备。面对未来的生活变化,包括经济负担、家庭关系等方面,做好心理上的准备是非常重要的。 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可以帮助您分析案情,并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保持冷静、理性地处理问题,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