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是1991年办理的房产证[是自己办理的]这个房子是大队批的房基地。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在2007年大队统一办理的土地使用证证件中把我家的房子下房安排在前院。实际上我家是一直都是在后院的。在2006年底翻盖自己下房的房屋,并没有办理翻建手续现在镇政府不承认1991年的房产证。
2024-09-29 03:56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证上显示的是您个人所有,并且该房产是在1991年通过集体土地使用权审批获得的。然而,在2007年,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将您的住房位置从原来的后院调整到了原先批准的前院,而实际上您一直居住在后院。这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和规划的问题,建议您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此外,如果您对政府的决定有疑问,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