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夫妻双方以男方婚前房产贷款,后离异,贷款男负责大半,女负责小半,离婚协议经过公证,现在男的还完了,女的不还,怎么办,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女的一直不还银行会不会拍卖房子。男方即使起诉女方也没用,女方完全躲避,找不到人,完全没有消息,就不打算还了。怎么办?
3天前首先,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澄清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下,夫妻关系中涉及的财产分割主要是基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原则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婚姻关系解除,通常会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屋,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者法定继承权,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您和配偶是在结婚时一起买下的房产,并且该房产是用于居住的,那么它应该被视为你们的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还款情况,如果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而对方拒绝偿还,则可能会影响到银行对房产的处置。因为银行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以抵偿借款人的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说只要一方不愿意偿还,另一方就一定无法获得房产。 如果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请注意,这将是一个耗时且复杂的程序,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得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