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个交通事故的事情资讯你一下,事情是这样在没有红绿灯的交叉路口,我骑一电动车直行后面载着一个人,另一车道的汽车也直行,两车行径一半时,两车相撞,他车的左大灯撞到我电瓶车尾部,我电动车两人飞出2米多,我骑车的身上多处擦伤,坐我电动车后座的右小腿断裂,人还在医院住院,对方是奔驰越野车,关维修费就8万多,今天交警和保险公司认定责任是五五开,电动车是坐我后座的朋友叫我帮他骑,也是他叫我帮他一起办事情,我想咨询一下这种交通事故法律上是怎样认定
6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被一辆奔驰越野车撞倒并导致右小腿骨折。在此情况下,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通常遵循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双方对事故的发生都存在一定的过错,那么应该依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比例。 具体来说,如果您作为车辆的乘客,且与驾驶员有共同驾驶行为,可以认为您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而奔驰越野车司机因未遵守交通规则,违反了信号灯的规定,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由于您已经受伤,并且正在进行治疗,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医疗人员评估伤情,以便得到适当的治疗。同时,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并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此外,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