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城镇低保申请资格,我妈今年52岁了,以前脑部受过刺激,随着年纪大了,病情越来越严重了对话,她以前的丈夫死得早,由于她脑子不太好,所以再找几个都受不了她,全都走了,她一个人过到现在,以前还稍微胖点,现在瘦得太可怜了,一身的病,去打工干不了重活,去其它的地方,人家嫌弃她年纪大了都不用她,我呢,只能顾上自己,我实在是无能为力了,她想去申请低保,社区的人就是一句话,她有女儿,让女儿养她,我有能力养她的话,绝对不会推迟半步的,但是我真的无能为力,我想问一下我妈这种情况真的就申请不了低保吗?我们这里是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亦资街道办
2025-03-09 02:15您好!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当地常住户口;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家庭。 您母亲的情况符合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要求。然而,第三条是否符合条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的母亲确实没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那么她是满足第三条规定的。但是,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等),通常情况下,她不具有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因此,建议您与当地的民政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帮助您的母亲,例如寻找工作机会、寻求社会福利援助等。 最后,希望您的母亲能够尽快获得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度过难关。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