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交通事故,我们骑摩托被对方撞到了,对方开的小车买了交强险,交警出了事故责任书了,我们占30%的责任,对方住院时交了2000元我们自己就交了7000元,保险公司交了10000,现在医院欠费12000,对方叫我们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叫我们跟肇事者出钱,到时拿发票找他们报,我们该怎么办
2025-09-19 12:38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了10000元,那么剩下的费用应该是由您和对方共同承担。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看是否可以将剩余的费用分摊。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您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以减少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