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女方能主张一半的份额吗
2024-07-28 16:41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个人财产,如果明确表示为“仅属于本人所有”的,且没有约定赠与或分割,则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即使加女方名字,也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男方将个人财产以妻子的名字登记的情况,这种做法通常被视为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赠与行为,即“赠与”。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表明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否则应视为个人财产。 如果确实需要分割这部分财产,需要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来确定其归属,并可能需要考虑双方贡献和经济状况等因素。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处理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