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给我买了新房还未交房。目前我和老公及将领结婚证。但是这房子和他没有任何关系,贷款也是因为未满足提前还款条件我妈无法还款,我们该怎么做才能领了结婚证房子后期贷款也与我丈夫无关。 您说只要不登记对方名字独自还贷就是个人财产。目前我怀孕在家养胎,没有收入,但是从我妈账户转了*钱在我账户让我去还余下的贷款。将来这样是不是可以证明这笔贷款他并没有负责还款,而是由我母亲给我的钱还的房贷。
2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尚未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一方购买房产并进行贷款,那么这部分房产通常被认为是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此,即使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您的母亲为购房贷款所承担的责任也应该由您单独偿还。 至于您提到的“从我妈账户转到你账户用于归还房贷”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这是您母亲为了帮助您而提供的财务支持,您可以考虑将其作为赠与行为处理,以确保您能够合法地获得这笔款项。然而,请注意,这种情况下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并且您还需要了解相关的税务和遗产税规定,以确定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 最后,由于您目前正处于孕期,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