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东三环与世博大道十字,俩车相撞,我世博大道由西往东左转,对方由南往北左转,我这边有路口摄像头确定我按红绿灯规定正常左转,对方也说没闯红灯(对方那里的摄像头交警说坏了)。现在交警判定同责,我想问的是这个大路口应该是不是先直行再左转呢,如果是对方车那条路的红灯应该是一直亮着才对,怎么会有交警说的他那是绿灯尾,我这是绿灯头呢,左边车让右边车一说呢
5天前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首先需要了解交通信号灯的规定和执行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车辆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在您描述的场景中,您的车辆已经通过了路口的红灯并准备右转,而对面车辆正在从南向北左转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面车辆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那么您作为先行者,可以继续行驶到下一个交叉口或停车等待。 至于您提到的“交警判定同责”的说法,这可能意味着双方都应承担同等责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例如,如果存在证据证明一方驾驶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反之亦然。如果您认为您在事故发生时的行为是合理的,并且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您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争议,比如调解、诉讼等。 最后,如果您对具体的责任划分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